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屋补偿和宅基地补偿分配?
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中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房产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
宅基地房屋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因此,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审核表登记内容是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重要依据。如果宅基地房屋系家庭共同所有,除考虑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外,还应结合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一并予以考虑。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